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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机构

北航纪委

工作职能

机构设置

工作职能


    纪检监察办公室是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和行政监察工作的办事机构,按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和行政监察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履行"教育、监督、惩处、保护"的职能。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相关法规,经常开展党风党纪教育。
    2、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3、调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纪案件。
    4、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依法保护党员的合法民主权利。
    5、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6、监督检查学校行政部门和行政领导干部以及学校任命的经济实体负责人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和命令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
    7、负责学校的执法监察工作。
    8、完成上级组织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办公室主任:
    1、协助纪委书记贯彻落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指示、决议精神,在学校党委、纪委的领导下,开展纪检工作;
    2、主持纪检监察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主持制定工作计划及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主持对群众举报的有关案件的核实与查处;
    4、主持对校管干部廉政状况的考察、鉴定。负责办公室内干部的培养、推荐选拔和人事调动等事宜;
    5、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结推广经验,协调同学校其他职能部门的关系;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任务。

    纪检监察办公室副主任:
    1、主持办公室日常工作;
    2、协助主任做好学校的监察工作和分工范围的管理工作;
    3、负责对纪委的决定或决议的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办公室内财经、固定资产的管理和日常接待等事宜;
    5、完成纪委及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纪委监察办公室秘书:
    1、组织安排纪检监察有关会议;
    2、接待党员和群众来访,负责检举、控告、申诉及来信来访的登记、转递工作;
    3、草拟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通知、会议纪要、信函、简报和统计报表;
    4、负责各类文件、资料、信函的分发、上报、传阅、催办、整理和归档工作;
    5、负责印章、介绍信的管理和使用;
    6、管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7、承办纪委或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员:
    1、承担对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宣传教育的具体工作;
    2、调查分析学校党风廉政状况,针对一些倾向性问题提出建议,供纪委或领导参考;
    3、承担违反党纪案件的调查、审理工作,起草调查和审理报告,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检举、控告、申诉及建议;
    4、承担对领导干部的廉政考察,协同组织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
    5、对纪委决定、决议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6、承办纪委或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察员:
    1、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学校决定及规章制度的情况,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护和支持其依法行使职权;
    2、承办违反政纪案件的调查、审理工作,起草调查、审理报告;
    3、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4、参加对监察对象的考核、评议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82317582 82317584 举报电话 82317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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