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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办公室主任:
1、协助纪委书记贯彻落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指示、决议精神,在学校党委、纪委的领导下,开展纪检工作;
2、主持纪检监察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主持制定工作计划及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主持对群众举报的有关案件的核实与查处;
4、主持对校管干部廉政状况的考察、鉴定。负责办公室内干部的培养、推荐选拔和人事调动等事宜;
5、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结推广经验,协调同学校其他职能部门的关系;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任务。
纪检监察办公室副主任:
1、主持办公室日常工作;
2、协助主任做好学校的监察工作和分工范围的管理工作;
3、负责对纪委的决定或决议的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办公室内财经、固定资产的管理和日常接待等事宜;
5、完成纪委及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纪委监察办公室秘书:
1、组织安排纪检监察有关会议;
2、接待党员和群众来访,负责检举、控告、申诉及来信来访的登记、转递工作;
3、草拟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通知、会议纪要、信函、简报和统计报表;
4、负责各类文件、资料、信函的分发、上报、传阅、催办、整理和归档工作;
5、负责印章、介绍信的管理和使用;
6、管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7、承办纪委或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员:
1、承担对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宣传教育的具体工作;
2、调查分析学校党风廉政状况,针对一些倾向性问题提出建议,供纪委或领导参考;
3、承担违反党纪案件的调查、审理工作,起草调查和审理报告,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检举、控告、申诉及建议;
4、承担对领导干部的廉政考察,协同组织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
5、对纪委决定、决议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6、承办纪委或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察员:
1、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学校决定及规章制度的情况,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护和支持其依法行使职权;
2、承办违反政纪案件的调查、审理工作,起草调查、审理报告;
3、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4、参加对监察对象的考核、评议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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